桃園市立桃園高級中學 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「班級讀書會」實施計畫
依據
教育部「高級中等學校推動班級讀書會實施計畫」。
目標
培養學生閱讀課外讀物與心得寫作習慣。藉由教師之指導,鼓勵學生發表閱讀心得並相互討論。
主辦單位
圖書館。
協辦人員
由各班導師或任課教師擔任指導老師。
實施時間
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。
實施對象
本校一、二、三年級各班。
實施方式
- 由各班導師或任課老師兼任該班班級讀書會之指導老師。
- 各班班級讀書會於學期開始之時至本館申請立案(申請期限至 2 月 25 日止),成果發表後方可獲得相關獎勵。
- 參加班級於申請時須提出一學期之活動計畫(如附件,簡述即可),繳交申請書至圖書館。欲借閱共讀書籍者,須親自至圖書館辦理登記。
- 班級讀書會研讀、討論、發表方式依讀書會之通則辦理。
- 獲選之優良作品,將公佈於圖書館網站-學生作品專區。
職責分工
(一)圖書館職責
- 擬訂學年度班級讀書會實施計畫。
- 受理成立班級讀書會之申請。
- 提供有關指導讀書會之專論文章或網站,供指導教師參考。
- 彙整共讀書目錄、選文、影片等資料,供各班參考。
- 簽請學校敘獎:心得寫作、成果發表優秀之學生。
(二)指導老師職責
- 指導學生選定閱讀主題與材料,材料含印刷與非印刷二者。
- 指導學生發表、討論。
- 批閱學生撰寫之閱讀心得,心得寫作可併入週記寫作。
- 指導學生將撰寫之心得寫作、發表之具體成果交與本館(請盡量繳交電子檔)。
- 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予表現優秀之學生。
獎勵措施
- 由各班指導教師於前選定每班受獎學生,每班至多 5 名,每名由本校提供獎狀乙幀與圖書禮券 200元,以資獎勵。
- 申請時須繳交個人之讀書心得約 500 字乙篇或學習單:
- 心得寫作須先請指導老師批閱。
- 活動電子檔案(圖檔)須能清楚呈現活動主題與受獎學生。
經費
由本校圖書館業務費項下支應。
施行與修正
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公告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