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 | 國立桃園高級中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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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 | 2011/1/6 | ||
發布單位 | 設備組 | ||
點閱次數 | 797 | ||
詳細內容 |
國立桃園高級中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 壹、實驗室安全管理通則 一、各實驗室安全由各實驗室負責管理員及任課教師負責之。 二、各實驗室於電話旁或其他明顯處應標明實驗室負責人,緊急聯絡人、及職務代理人等,以及其聯絡電話。 三、各實驗室器材、儀器、藥品等非經實驗室負責人許可,不得擅自攜出。 四、除非必要,切勿於放學以後,單獨進行實驗。 五、欲使用實驗室及其設備者,須 確實研讀,並切結遵守本實驗室安全規則及任課教師、相關實驗室負責人之督導。 切結書格式如附件。
貳、化學藥品 一、任何的容器都必須貼上標籤,註明其內容及有效時間。 二、任何化學藥品,都必須經過實驗負責人之許可才可以存放在實驗室中,並注意其儲藏條件。 三、在使用任何化學藥品前,一定要熟知該化學藥品之危險性。 四、在使用任何化學藥品時,一定要穿著保護衣物,攜帶時也必須小心注意。 五、不要同時拿酸 (鹼) 與溶劑。 六、當抽風箱儲存有藥品時,一定要確定抽風箱及其內裝備走使用正常。 七、打開危險化學藥品時,一定要在有保護的抽風箱內進行,並使用防濺面罩。 八、酸 (鹼) 瓶外部不得有酸 (鹼) 液殘留,要用無纖維毛巾擦拭,事後毛巾以水洗淨方可丟棄。 九、實驗室內,所穿之實驗衣、手套,要定期清洗。 十、在使用完化學藥品後,要清洗你的手及所戴手套。
叁、活體中心 1.欲養在活體中心之生物需經指導老師同意並報管理員後,方可飼養,並嚴禁未經許可而自行飼養在活體中心。 2.請維持活體中心之整齊與清潔,所有物品使用後請歸回原位,並將非活體中心物品攜離。 3.生物來源應為國家動物繁殖中心或醫學動物中心,勿購買市面上之兔子,以避免不必要因素,感染其它生物,影響實驗品質。 4.若實驗生物已實驗完畢,請立即通知活體中心負責人將之處理淘汰,以免生物過於擁擠。 5.若有任何寶貴意見或改善方法,歡迎提供。
肆、廢料 一、化學藥品 A、使用完之空瓶處理 1、酸 (鹼) 瓶: 已使用之空瓶,先在排酸 (鹼) 之水槽將空瓶以水清洗乾淨,才可丟棄。 2、溶劑瓶 : 已使用完之無污染性溶劑,放在溶劑之抽風箱內,至少抽氣四十八小時才可丟棄。 3、用完藥品 (有污染性) 之空瓶蓋須蓋緊集中於一處,待載廢物車來時再送出。 B、 有機溶液 1、千萬不可將使用過之溶劑,再倒回原來之容器內。 2、請使用有機溶液桶,若不合規定,使用其他裝置容器,將不收。 3、有機溶液桶裝八分滿即止,切勿裝過多。 4、儲放廢棄溶劑桶處,一定要具有通風設備。 5、若需要有機溶液桶,請向環工所儲存室索取。 6、三氯乙烯及任何含氯溶劑,如含多氯聯苯廢棄物,請放在專為含氯溶劑的容器中,其他溶劑則收藏在不含氯容器中。 7、廢棄溶劑之收集,將由學校集中處理。 二、培養後細胞與病毒 培養後細胞與病毒,務請使用高壓消毒滅菌鍋滅菌後,同一般垃圾丟至垃圾場。 三、玻璃 碎玻璃 (含碎玻璃、燈管、玻璃針筒)應妥善包裝,未破玻璃瓶內不能含有機溶液或化學藥品。 四、針頭 應先燒紅破壞或粉碎後才可送出。
伍、藥品溢潑處理 任何藥品溢潑出來,隨時都會發生危險,清理工作要馬上進行,不可拖延。 1 、在抽氣櫃內: ( 1 ) 溶劑 a、避免點火及可引起火花之任何動作。 b、用無纖維之毛巾擦拭溢出溶劑,將要棄置之毛巾裝入塑膠袋中,且綁緊袋口棄置之。 ( 2 ) 酸 a、在工作臺處抽氣。 b、噴灑去離子水。 c 、將離子水抽乾,擦乾。 d 、重複b.和c.。 e、將所用之毛巾清洗及塑膠袋綁緊,再棄置。 2.抽氣櫃外 ( 1 ) 溶劑 a、避免點火及可引起火花之任何動作。 b、去最近的地方,拿噴灑吸收溶劑之乾粉,將噴灑吸收劑由外而內灑濺有溶劑處。 c、用剷子將吸收劑清理掉。 ( 2 ) 酸和鹼 a、去最近的地方,取中和酸(鹼)劑,由外向內噴灑處,用試紙測試是否還在該處。 b、將中和劑清理掉。 c、用肥皂及水清理濺灑處。 ( 3 ) 在抽風櫃外且濺出藥品超過一品脫 a、撤退此區人員,且幫助被濺到的人,通知安全人員,實驗室負責人。 b、在專門人員清理前莫入實驗室。
陸、意外事件處理 一、發生可控制的火災時: 1、使用附近的滅火器 : a、揭開環狀保險栓。 b 、擠壓槓桿。 c、將噴嘴對火苗底部。 2、若是衣服著火,用毛毯掩蓋它,以達到窒息火苗的目的。 3、若是電線走火,應趕快關閉電源。 4 、迅速向實驗室負責老師報告。 二、當發生無法控制的火災時 : 1、將人員、物資撤離火災現場。 2、離開實驗室時,將所有電源關掉。 3、打電話通知教官室及相關負責人。 教官室:3946021 火警救援電話:119 校 長:3946000 總務處:3946016 教務處:3946007 三、當發生嚴重意外,傷者需要立即送醫時 1、打電話通知教官室。 2、若是可能,應依照下面步驟給予傷者初步的幫助。 a 、若必須自危險地區搬離傷者,則小心勿使他 (她) 的頭受到傷害。抓住傷者的腳,拉他 (她) 至安全地方,保持安靜,並儘量使傷者舒服一點。勿吵醒傷者。 b、若是傷者的傷勢容許的話,應召喚並等候一位接受過訓練的人,讓他來做初步的幫助。 3、若是傷者的傷勢嚴重,當等候救護人員時我們可做下列步驟 : a、當傷者皮膚被化學物所傷時 : ( 1 ) 除去被化學物污染的傷者衣服。 ( 2 ) 用清水沖洗傷部至少十五分鐘。 ( 3 ) 給予傷者醫藥處理,並召喚救護人員。 b、當傷者眼睛被化學物所傷時 : ( 1 ) 用洗眼液洗滌眼睛至少十五分鐘,不時地拉起傷者上下眼皮。 ( 2 ) 請人幫忙,將傷者立即送醫診治,不管傷者眼睛感覺如何。 4 、傷者被毒氣中毒時 : a 、找出原因並處理。 b、將傷者抬至通風處,鬆解衣扣,領帶等束縛物。不要嚐試去脫傷者的衣服。 四、如何打電話通知教官室 1、撥電話3946021。 2、報告自己姓名。 3、陳述火災或警急意外事故發生地點。 4 、報上自己所用電話的號碼。 5、儘可能明白清楚地陳述事件的發生原因。 6 、除非對方先掛上電話,切勿先掛電話。
柒、 附件 : 切結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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