辦理役期折抵程序:一、請攜帶身份証或相關証明文件(如健保卡)等至警衛室辦理會客手續(警衛開具會客單)。 二、至教務處辦理申請在校成績單。 三、至學務處教官室辦理役期折抵。 四、將蓋有役期折抵章之成績單帶回服役單位繳交人事官辦理役期抵免。 兵役折抵相關說明:一、78、79、80、81、82年次出生者,軍訓/國防通識成績及格, 2學期36堂折抵4天 3學期54堂折抵6天 4學期72堂折抵9天 5學期162堂折抵20天 6學期180堂折抵22天。
二、83年次以後出生者,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成績合格者,每1學期核以16小時, 另步槍實彈射擊,核以8小時。一天以8小時計算,總計最多折抵5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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