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兵役專頁 / 役期折抵

辦理役期折抵程序

  1. 請攜帶身份證或相關證明文件(如健保卡)等至警衛室辦理會客手續(警衛開具會客單)。
  2. 教務處辦理申請在校成績單
  3. 學務處教官室辦理役期折抵。
  4. 將蓋有役期折抵章之成績單帶回服役單位繳交人事官辦理役期抵免。

兵役折抵相關說明

一、78 至 82 年次出生者

軍訓 / 國防通識成績及格者,折抵標準如下:

78-82年次軍訓課程折抵天數對照表
修習學期數總堂數可折抵天數
2 學期36 堂4 天
3 學期54 堂6 天
4 學期72 堂9 天
5 學期162 堂20 天
6 學期180 堂22 天

二、83 年次以後出生者

  • 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成績合格者,每 1 學期核以 16 小時
  • 另步槍實彈射擊,核以 8 小時
  • 備註:一日以 8 小時計算,總計最多折抵 5 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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