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臺大115學年度希望入學招生」桃園高中校內推薦說明
壹、申請資格:
- 一、高三應屆畢業生。
- 二、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,且可檢具各項證明正本者(詳參招生簡章頁1-4):
- (一) 至少最近連續3年(112年至114年)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。
- (二)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且113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(含)以下者。
- (三) 新住民子女且113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(含)以下者。
- (四) 就讀偏遠地區高中之學生且113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臺幣90萬元(含)以下者。
貳、推薦人數:
本校至多推薦2名學生。
參、校內作業:
- 一、流程:申請者應於校內收件截止日期前,自行繳交相關文件至試務組。截止後,申請者若超過2名,將召開「臺大115年希望入學招生校內推薦遴選會議」。
- 二、報名截止日期:114年11月10日(星期一)12時為止。
- 三、繳交單位:所有文件一式兩份,繳回教務處試務組。紙本請交至教務處試務組,電子檔寄至exam@tysh.tyc.edu.tw。
- 四、應繳交資料:
- (一) 照片:最近6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之彩色大頭照,限JPG檔。
- (二) 符合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正本(見「申請資格」第二項)。
- (三) 學歷證明:高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,並加蓋教務處戳章。(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)
- (四) 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:(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)
- 1. 成績正本須加蓋教務處戳章。
- 2. 歷年成績單之內容應包含高一至高二下學期共計4個學期各學科(含必修及選修)成績、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、班級人數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。
- (五) 個人自述書:檔案格式已公告於校網個人自述書公告頁。
- (六) 就讀高中之教師推薦函2封以上:檔案格式已公告於校網教師推薦函公告頁。
- (七) 提供各類其他相關之有利資料:檔案格式已公告於校網相關有利資料公告頁。
- 五、注意事項:上述資料若未能在期限內繳齊,即失去校內推薦資格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