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臺大114學年度希望入學招生」桃園高中校內推薦說明
壹、申請資格:
一、高三應屆畢業生。
二、符合以下任一申請資格,且可檢具各項證明正本者(詳參招生簡章頁1-4):
(一)至少最近連續3年(111年至113年)均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。
(二)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且112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台幣90萬元(含)以下者。
(三)新移民子女且112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年所得合計新台幣90萬元(含)以下者。
貳、推薦人數:本校至多推薦2名學生。
參、校內作業:
一、流程:申請者應於校內收件截止日期前,自行繳交相關文件至試務組。
截止後,申請者若超過2名,將召開「臺大114年希望入學招生校內推薦遴選會議」。
二、報名截止日期:113年11月8日(星期五)12時為止。
三、繳交單位:所有文件一式兩份,繳回教務處試務組。紙本請交至教務處試務組,電子檔寄至exam@tysh.tyc.edu.tw。
四、應繳交資料:
(一)照片:最近6個月內脫帽半身正面之彩色大頭照,限JPG檔。
(二)符合報名資格之各項證明正本(見「申請資格」第二項)。
(三)學歷證明:高三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,並加蓋教務處戳章。(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)
(四)高中歷年成績單正本:(至教務處註冊組申請)
1.成績正本須加蓋教務處戳章。
2.歷年成績單之內容應包含高一至高二下學期共計4個學期各學科(含必修及選修)成績、各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、班級人數排名及班級排名百分比。
(五)個人自述書:檔案格式已公告於校網。
(六)就讀高中之教師推薦函2封以上:檔案格式已公告於校網。
(七)提供各類其他相關之有利資料:檔案格式已公告於校網。
五、注意事項:上述資料若未能在期限內繳齊,即失去校內推薦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