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免學費及特殊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流程:
一、免學費申請(教育部免學費、桃園市免學費)
1.「教育部/桃園市免學費紙本申請表(白單)」於新生始業輔導發下,由各班統一收齊繳交註冊組。
2.申請表後,請附上新式戶口名簿影本(需有詳細記事欄)以供查驗,請由各班統一收齊繳交註冊組。
3.註冊時發下的繳費單均先設定免學費,故繳費單『學費一欄為 0 元。』
4.開學後,會進行財稅調查,不符合免學費資格(如下述)學生,將會再收到學費 6240 元補繳單
5.免學費資格與條件
(1)教育部免學費
家戶所得須為 148 萬以下
(2)桃園市免學費
1.不符合教育部免學費(即家戶所得 148 萬以上) 才能申請。
2.學生本人設籍桃園市 1 年以上,且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桃園市 1 年以上,仍持續在籍。
3.申請學生家中有 2 名(含)以上子女。
4.必須提供新式戶口名簿(有記事)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。
二、特殊身分減免補助
(低收及中低收入戶、特殊境、身障生、身障子女、原住民、軍公教遺族….等減免申請)
特殊身份減免補助請至註冊組領取申請表(黃單),並於9/5前填寫完畢繳回註冊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