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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殊教育

桃園市立高級中學特教組業務介紹

壹、特教組組織架構

  1. 本組隸屬於教務處,設特教組長 1 人,特教教師 3 人。
  2. 服務對象為身心障礙學生、舞蹈資優班學生。

貳、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相關服務

以輔導團隊方式整合各項資源,期能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需求,提供生活、學習輔導與相關特殊服務,使其能與一般學生共同接受適當教育。


參、本校身心障礙學生教學、輔導,與特教相關服務

一、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

本校每學期期初召開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」,訂定學年(學期)特殊教育方案,並依會議決議確實執行。

二、特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

邀請家長、普通班教師及相關專業人員召開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(9 月 30 日、3 月 15 日前),並隨時依學生需要檢討調整之。

三、特教學生課程規劃

定期或視學生需要召開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、教學輔導與親師座談等會議,評估學生優、弱勢能力後,擬定適合的評量標準或辦理彈性上課、個別輔導課程。

四、彈性調整評量方式

評估身心障礙學生障礙類別特質及學習需求,彈性調整評量方式或提供特殊應考服務。

五、依特教生需求安排義工同學支援

根據身心障礙學生之個別化實際需求,招募並安排熱心義工同學,於課堂或校園生活中提供即時的同儕協助與安全陪伴。

六、辦理特教與轉銜通報

確實落實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之登錄作業,依法針對校內特教學生進行身分通報、異動申報及各學習階段之轉銜資訊登錄。

七、轉銜服務

  1. 召開身心障礙新生入學轉銜會議(9 月),以協助新生順利適應學習環境。
  2. 結合輔導室提供各項生涯輔導測驗,並進而分析評估選讀類組,擬定升學等相關計畫。
  3. 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升學甄試資訊,辦理甄試說明會。
  4. 視需求召開身心障礙畢業生轉銜會議(3 至 6 月),擬定轉銜服務計劃,以協助學生順利完成轉銜。
  5. 多元化升學進路輔導。

八、建構無障礙校園

  1. 請導師隨機進行身心障礙學生安置說明,輔導老師視需求進行團體輔導,以加強班級同學對身心障礙同學的接納,並協助其生活與學習之適應,期能營造無障礙之學習環境。
  2. 依據「教育部推動無障礙環境改善實施方案」成立本校「無障礙環境諮詢小組」,在學校預算下,逐步改善本校無障礙設施。

九、其他支援服務

  1. 辦理本校教師身心障礙學生輔導知能研習及相關輔導會議,加強宣導特教理念,協助教師對個案狀況有完整的了解與接納。
  2. 結合本校之輔導老師、巡迴輔導老師與相關專業人員,不定時辦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個別座談,提供家長相關的資訊與特教諮詢服務。
  3. 依據「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辦法」辦理本校身心障礙學生獎助學金事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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